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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监管的经验与启示

行业资讯 2018-08-02 14:11

  美国是全球航空业最发达的国家也是无人机应用最活跃最广泛的国家,在无人机监管上同样走在全球最前列,其经验可以为我国有关监管部门提供一些有用的借鉴。

无人机

  01

  进一步细化无人机细分类别和操作规范。虽然我国民航局等部门出台了一批无人机管理相应的规定,并向社会征求意见,但在很多细分领域还需进一步规范完善,并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需求及时做出修改和完善。FAA多次出台无人机政策的调整或微调,都是针对当时新情况、新问题的及时反应,如飞行高度限制由200英尺调整到400英尺、首次同意商业无人机夜间操作等等。对于飞行执照可以进一步细分等级,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用途进行分类处理,根据管理权限由不同部门进行监督执法或开展联合执法。在制定和修订无人机管理法规时应该做到快速反应、及时修订。


  02

  简化无人机飞行申请和审批流程。当前出现大量无人机“黑飞”的原因之一是很作无人机操作者不了解使用审批环节,觉得考证太麻烦,申请适航太复杂。应当根据不同用途无人机简化考核申请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减少人们依法使用无人机的成本,提升人们依法使用的自觉性。


  03

  强化无人机监测和产品认证。美国在通用航空飞行器上统一安装监管系统的做法值得借鉴。与监测设备结合可以建立起有效的覆盖全行业的监测网,大幅度增强监管的实时性和有效性。可以考虑立法要求国内销售的无人机在生产、销售或进口过程中加入便于监管的软件系统或其他技术手段,强化无人机产品认证和实名登记,普及无人机手机APP应用,从源头到应用实现对无人机全生命周期的有效管控。


  04

  大力发展无人机无线电管控技术和力量。无人机无线电发现、定位和压制技术无疑是应对恶意无人机问题的最佳解决手段。这需要国家加强对于无人机无线电管控技术的投入,以资金和政策引导产学研加强这一领域的研发、测试和部署,降低无人机造成的安全风险。


  05

  加大对于无人机违规的惩处力度。我国当前对于无人机违规使用的处罚力度偏弱,应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自觉遵纪守法的风气。公安部2017年发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关于违规使用无人机的罚则提出将依据情节的严重性处以拘留的惩罚。相比之下,美国对于违规使用无人机的处罚力度大得多,在新规定出台不久就对违规的SkyPan公司进行了重罚。按照FAA规定,对没有进行实名注册登记或闯入禁飞区的行为实施严厉惩罚。民事处罚最高可达2.75万美元的罚款,而情节严重的处以刑事处罚,包括高达25万美元的罚款和长达三年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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