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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国务院42号文件重申“促进植保无人机推广应用”

行业资讯 2019-01-18 14:32

 近日,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42号文件大家谈”的话题在农机领域受到热议,业内专家从“农机可靠性、优化农业装备结构”等多角度对文件进行解读。

正在低空作业的植保无人机

  国务院42号文件即国务院在2018年12月29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指导意见再次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农用无人机,规范和促进植保无人机推广应用”并由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航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

  《意见》围绕装备结构、综合水平、薄弱环节、薄弱区域、相关产业机械化,提出5类16项量化指标。其中,2025年发展目标,不仅突出了种植业薄弱环节机械化指标,还首次提出了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农产品初加工及丘陵山区(县)机械化的量化指标,为今后一个时期农业机械化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量化指标中,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体现了农机化发展水平。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杨敏丽在《“学习贯彻国务院42号文件大家谈”之一:强化目标导向推进全程全面》文中指出,2017年底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已达66.7%,如果2018-2025年保持稳定增长,预期75%的目标是有把握完成的。


  除量化指标外,《意见》还对关于推动智慧农业示范应用,促进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应用也做了详细说明。


  宇辰网记者在《意见》中了解到,文件在加快精准农业、智能农机、绿色农机等标准制定,构建现代农机装备标准体系;推进农机服务机制创新;鼓励农机服务主体通过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开展高效便捷的农机作业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等方面也有明确阐述。


  有农业专家指出,此次发布的国务院42号文件明确了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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